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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 ,对本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进行第一次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其公示内容如下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珠江•琶醍啤酒文化创意升级及酒业商务平台啤酒体验中心精酿啤酒生产设备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 :广州PA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广州市海珠区琶洲街道磨碟沙大街118号
项目概况 :为了最大发挥啤酒体验中心的作用 ,更好的展现啤酒文化,建设单位拟进行珠江•琶醍啤酒文化创意升级及酒业商务平台精酿啤酒体验中心技改项目,利用啤酒体验中心的精酿啤酒生产展览设备 ,增加配套公辅设备,技改为同时具备展览和生产用途 ,年产精酿啤酒2000KL ,占地面积1325m2 ,建筑面积1350m2 ,主体工程为1间精酿车间 ,以及配套的仓库等 。本项目增加生产用途后 ,将配套建设先进的污染防治措施,最大程度的减缓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对周边环境的不良影响 。
二 、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州PA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街道磨碟沙大街118号
联系人:朱敏
联系电话: 020-32262583
电子邮箱 :583490134@qq.com
三、评价机构名称
评价机构:广州匠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四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为广泛听取公众的意见 ,更好地征求公众意见,公众可在本公示附件中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
五 、公众提交公众意见表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通过邮寄信函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与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 ,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建设单位及时反馈。
广州PA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8月6日






